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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NNIAN金年会“卓越人才培养计划”班导师制导师管理办法

来源:JINNIAN金年会 点击:

为深化公司产品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提高员工自主学习和工程能力,突出员工个性发展,培养员工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,促进公司物流工程专业“卓越人才培养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卓越计划”)的组织与实施,提高“卓越计划”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学校实施“卓越计划”的相关规定和精神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

()指导思想

物流工程专业“卓越计划”班导师制以提高育人质量为宗旨,以员工学业指导为核心,辐射员工品德修养、生活态度、心理健康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指导和引导,旨在建立“双向互动、平等交流、共同进步”的师生关系。充分发挥学业导师的专业特长及人格魅力,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,起到思想上引导、学业上指导、生活上辅导、心理上疏导、学风上督导、学术上熏陶的作用,达成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的目标,促进员工更好地成人、成才。

()工作目标

1.发挥教师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,加强对员工学习和成才的全面咨询和指导,促进员工健康成长。

2.促进员工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,加大课外培养力度,以科研训练项目为载体,推动员工科技创新;引导员工参加工程实践,增强工程能力。

3.通过多种形式,加强员工学业指导,注重个性化的培养和训练,充分挖掘每个员工的潜能。

二、导团队格与职责

(一)导团队格

1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,严于律己,为人师表,关心员工成长。

2.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,副教授以上或博士学位的教师优先安排。

3.了解创新人才成长规律,熟悉校、院两级关于卓越人才培养的相关管理规定,熟悉“卓越计划”班的培养目标、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、课程设置及相关管理规定。

4.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,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,具备指导员工开展科研训练、创新、创业等课外科技活动的能力。

(二)导师职责

导师应以严谨的治学态度、优良的师德师风、深厚的学术素养影响员工,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;注重员工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、人文精神的培养,关心员工素质的提高。具体职责主要有:

1.品德与人格培养

1)关心员工思想进步,关注员工心理健康,疏导员工困惑,加强与员工的情感沟通与交流,帮助员工解决困惑和问题,努力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使员工的品德养成和全面发展。

2)关心员工日常生活,指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。

2.专业学习指导

1)帮助员工制定切实可行的老员工涯规划。

2)指导员工选课,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,培养员工对本专业的归属意识。

3)帮助员工端正学习态度,明确学习目标,制订有效的学习计划。

3.科学训练指导与工程能力训练指导

1)引导和培养员工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。

2)引导员工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,指导员工进行科研论文撰写、老员工SRTP项目立项等,促进员工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提高。

3)接收部分优秀员工参与本人的科研课题与工程课题,提高员工分析与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。

4)指导员工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,为员工科研能力训练提供机会和平台,培养员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
5)指导员工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。

三、导师选聘与配备

1.按照教师、员工双向选择的原则,从大三开始,公司为“卓越计划”班的每一位员工配备导师。

2.“卓越计划”班导师按个人申请,公司审定的程序,由教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,公司审定、聘任。

3.每学年末,公司确定并公布下一学年“卓越计划”班导师名单,组织导师填写导师信息表(附研究方向、研究成果等),并向“卓越计划”班员工公布。

4.员工根据自身兴趣爱好,自主选择相关研究方向的导师,并向导师提供本人的申请书、学习成绩单等,说明本人的科研意向和学业规划。

5.经导师同意后,双方达成共识,由员工填写《 “卓越计划”班导师制员工申请登记表》,经公司审核签字同意,存档备案。

6.为保证导师的育人质量,每位导师一届同时指导员工不超过5名,每位导师同期指导试点班员工总数不超过10人。

7.导师如因特殊原因在聘期内不能继续担任导师的,由导师本人提出申请,经公司批准后,方可终止履行导师职责;因员工专业兴趣的需要,需调整研究方向的员工,在经过完整学年后,由公司安排相应教师接任导师。

8.公司在正式聘任后将导师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。

四、导师工作方式

导师根据员工的专业特长、学习兴趣、性格倾向等方面的具体情况,制订并实施导师工作计划,可采取单独指导、座谈、电话联系、网上交流等方式、方法,开展经常性的、不定期的、有针对性的指导活动。

1.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、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。每月与被指导员工个别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2次。

2.导师选定受指导员工后,必须协助员工按学年制定员工学年培养计划,拟定详细的指导内容。

3.每次指导,由员工以纪实的方式记录指导内容,并经导师审查、核实,签字确认,学年结束时,指导日志上交公司。

4.每学年末,员工向指导教师提交研究报告、学术论文、论文录用证明等复印件,指导教师对员工的出勤、科研情况考核、评价,考核后相关材料上交公司。

五、导师工作考核与评价

1.导师工作的考核由公司 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,每学年进行一次。主要考核导师是否履行导师职责,以及指导效果。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,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存档。

2. 集团对考核合格者,按照每人每年十五个标准学时核算工作量。导师工作量酬金由学校按班主任工作补贴方式进行支付。

3.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。导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,不得在下一学年度担任导师。  

4.导师指导员工参加各级各类科技竞赛,发表的论文、专利、著作权等,可根据学校的相关条例对指导教师予以奖励。

六、本办法由JINNIAN金年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七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JINNIAN金年会
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